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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调整部分阀门等商品进口关税
发布时间: 2020-01-14

为积极扩大进口,激发进口潜力,优化进口结构,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,我国将对 850 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其中,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,适度增加 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,新增或降低冻猪肉、冷冻鳄梨、非冷冻橙 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;为降低用药成本,促进新药生产,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 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;为扩大先进技术、设备和零部件进口,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、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、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、铌铁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、大轴胶片原料、光刻胶用分 散液、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;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,新增或降低部分 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。 

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,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、群众反映强烈的固 体废物的有关精神,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,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,取消钨 废碎料和铌废碎料 2 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,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。

 
为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,实施互 利共赢的开放战略,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,2020 年我 国将继续对原产于 23 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。其中,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 新西兰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韩国、格鲁吉亚、智利、巴 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。2020 年,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 国家实施特惠税率,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,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。 


2020 年 7 月 1 日起,我国还将对 176 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,同 时与此相衔接,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 公室表示,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,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,推动建设 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;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,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,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;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,开创开放合作、包容普惠、 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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